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21年度部門決算公開說明
時間:2022-09-20 來源: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號 | 012187116/2022-00052 | 分類 | 財政、金融、審計 | 公開日期 | 2022-09-20 |
發布機構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文號 | 公開時限 | 長期公開 |
第一部分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其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的責任。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有關住房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行業、房地產業、工程勘察設計、工程咨詢、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節能、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標準和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建設,承擔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房地產開發監管的責任。
(三)承擔全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的責任。編制全市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改建、擴建中長期計劃及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市政基礎設施新建、改建、擴建資金的籌措、計劃分配和監督管理;編制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方案,參與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的審定。
(四)承擔建立全市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擬訂全市建設項目建設標準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核定建筑施工企業取費標準。負責工程造價咨詢企業資質管理。
(五)承擔指導和規范全市村鎮建設的責任。制定全市村鎮規劃的補助資金計劃,協助安排村鎮建設試點專項貸款。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村鎮規劃編制及調整工作。
(六)承擔全市建設行業和建設市場監管的責任。負責建筑施工企業、市政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和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建設市場準入、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擔保工作。負責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工作。
(七)承擔全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負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建筑安全生產監管、文明施工和竣工驗收。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建設工業產品的市場準入、推廣、應用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建設安全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全市勘察設計咨詢業管理的責任。負責全市勘察設計行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全市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城鎮建設及工業、民用建筑的抗震設防。
(九)承擔全市建筑節能減排、建設科技創新的責任。負責建筑節能標準的貫徹落實,負責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發展工作。負責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管理。負責全市建筑節能政策性補貼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監管。負責全市房屋墻體革新和新型墻體材料的推廣使用工作。負責全市建設事業科技進步和創新工作,組織建設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軌道交通專項規劃,負責組織編制建設規劃和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
(十一)承擔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中村改造專項規劃,擬訂全市城中村改造中長期計劃、年度計劃和項目實施計劃并指導組織實施。對城中村改造工作進行指導、協調、檢查、考核。
(十二)承擔全市建設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的職責。負責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負責建設行業各類人員的培訓教育、從業資格管理和執業注冊管理。
(十三)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城建檔案收集、編制、保存、整理、查詢及管網的普查、跟蹤管理。
(十五)負責市委城市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職責范圍內有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
(十七)承擔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政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行政職能工作。
(十八)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021年主要工作任務:
重點實施10條道路建設,向東打通迎澤大街東延、南內環街東延2條道路,迎澤大街東延工程除與地鐵1號線出站口交叉段外,東西兩段已于10月底完工,南內環東延已完工;向北打通泥向線至陽曲縣、東峰路北延連接臥虎山快速路2條道路,泥向線工程已竣工,東峰路北延工程因涉及森林用地等問題正在積極推進前期工作;向南打通太太路大修至清徐、濱河東路南延至清徐、機場東路、龍盛街連接晉中4條道路,太太路大修已于5月完工通車,濱河東路南延按計劃推進,機場東路、龍盛街勘察設計工作已經完成,正在組織拆遷;服務綜改區化章街西延、塢城南路改造2條道路,化章街西延已完工,塢城南路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招標已完成,由于封路施工影響綜改區出行,目前尚未開工。
1.實施老舊小區改造。2021年計劃實施改造老舊小區711個,涉及11.3萬戶、887.6萬平方米,預計投資37.9億元。目前,共開工713個小區,涉及10.94萬戶、890.2萬平方米,累計完成投資9.73億元。計劃實施既有住宅加裝電梯165部,全部開工。
2.推進城中村改造。2021年,小店區高中、北王名、寺莊3個村已完成整村拆除,小店區武宿整村拆除已過半,正在進行拆遷補償協議簽定和房屋騰空工作,其余村正在積極開展整村拆除前期準備工作,共拆除舊村建筑面積31.33萬平米,投入改造資金275.1億元。
3.推進公共停車場建設。通過編制太原市停車設施三年滾動建設方案和會同規資局組織開展《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廣泛吸引龍投公司等社會資本,新增1.3萬余個公共停車位,完成了全年新增停車泊位1萬個的目標任務。
4.實施人行天橋建設。在雙塔公園、長風西街市婦幼保健院、澗河路礦機宿舍等路段新建的10座人行天橋,已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5.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啟動了《太原市海綿城市建設專項規劃(2021-2035)》編制工作。完成了2021年度海綿城市建設評估工作。海綿城市建設面積89.9平方公里,占全市建成區面積的26.44%,完成了省住建廳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
6.推進建筑節能工作。新建建筑100%嚴格按照建筑節能標準建造,綠色建筑完工505.18萬平方米,可再生能源應用完工項目507.71萬平方米,新建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28.72%,均完成省住建廳下達的目標任務。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第一期采用PPP模式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001萬㎡已全部完成。
7.大力推進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印發了《太原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行動方案(2021—2023年)》,開展歷史文化資源普查,普查成果已編制完成。
8.加強村鎮建設。農村危房改造任務15戶,已全部完成。完成抗震不達標農村住房改造3358戶,圓滿完成了我市今年農房抗震改造任務。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共排查錄入農村房屋220856戶,排查農房面積3896萬平米,圓滿完成排查任務目標。編制了《太原市農村自建低層房屋設計通用圖冊》,為全市農村自建房免費提供指導圖集。《太原市農村自建房屋管理條例》,12月6日經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通過,待省人大批準后公布。
1.加快機場三期配套設施建設,PPP項目已按按程序完成了《實施方案》批復、《社會資本方》采購、《項目公司》組建、《PPP合同》審查和簽訂工作,正在與銀行對接融資事宜;機場東路、龍盛街、經北街三條主要道路建設的勘察、設計工作已經完成,正在組織拆遷。
2.加快軌道交通建設,在2號線投運的基礎上,加快推動1號線一期工程建設。積極協調省、市相關單位,同步推進《太原都市區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線網規劃修編(2021版)》及《太原市城市軌道交通第二期建設規劃(2021-2026)年》編制上報工作。
積極扶持建筑業企業做大做強,6家本地企業升級為施工總承包壹級資質,2家省外施工總承包壹級企業在我市成立子公司。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各類違法項目6起,處罰上報率達到100%;查處違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未辦理工程款支付保證擔保違規項目8個,并致函市行政執法局協助處罰,處罰上報率100%。解決建筑工程領域欠薪和市場主體拖欠問題,解決市農工治欠辦轉辦件2起,受理投訴舉報線索,查處協調解決欠薪案件9起,深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信用評價,營造公平有序、誠信守法的市場環境。
扎實開展在監工程質量檢查,強化參建各方主體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監管。開展了質檢機構整改情況復核。對太原市預拌混凝土生產供應企業進行專項檢查,確保建筑工程主體結構質量。堅持把安全生產擺在首要位置,深刻汲取各地安全事故教訓,從嚴壓實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認真履職落實監管責任。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由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1個行政單位、局屬6個事業單位組成。
2021年納入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部門決算匯編范圍的單位情況見下表:
序號 |
單位名稱 |
1 |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級) |
2 |
太原市市政建設開發中心 |
3 |
太原市建筑節能管理中心 |
4 |
太原市城中村改造建設管理中心 |
5 |
太原市海綿建設中心 |
6 |
(太原市城鄉建設檔案館) |
7 |
(太原市軌道交通建設服務中心) |
第二部分
年部門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十、部門決算公開相關信息統計表
(具體報表內容詳見附件一)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1年收入決算81,111.69萬元,2021年支出決算81,111.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5,695.1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3,452.82萬元;經營收入1.05萬元;其他收入2,389.52萬元,與 2020 年相比,收入總計減少396,345.78萬元,下降488%,支出總計減少396,345.78萬元,下降488%。主要原因:太原市汾河管理委員會劃轉為一級預算單位,太原市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監察隊劃轉市城鄉管理局、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劃轉市行政審批局,收支大幅減少。
2021年度收入合計 81,538.59 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 79,148.01萬元,占比97.07%;無上級補助收入;無事業收入;經營收入1.05萬元;無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 2,389.52 萬元,占比 2.93%。
2021年度支出合計81,593.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04 萬元,占比6.05%;項目支出 76,596.72 萬元,占比 93.88%;無上繳上級支出;經營支出59.77萬元占比 0.07%;無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入總計 79,148.01 萬元、支出總計 79,148.01萬元,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減少213,479.82萬元,下降269.72%,財政撥款支出總計減少234,754.01 萬元,下降 269.72%。主要原因:太原市汾河管理委員會劃轉為一級預算單位,太原市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監察隊劃轉至市城鄉管理局、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財政撥款收支大幅減少。
2021年度財政撥款支出25,695.1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 31.49%。與2020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減少93,446.88 萬元,下降363%。主要原因:太原市汾河管理委員會劃轉為一級預算單位,太原市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監察隊劃轉至市城鄉管理局、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劃轉至市行政審批局,財政撥款支出大幅減少。其中,人員經費 6,527.06 萬元,占比25.4%,日常公用經費 19,168.13 萬元,占比 74.6%。
2021 年度財政撥款支出 25,695.1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8.6萬元,占比 0.012%;科學技術支出63.40萬元,占比0.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1.43萬元,占比2.34%;衛生健康支出 211.55萬元,占比 0.89%;城鄉社區支出24,792.12萬元,占比 96.4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8.09萬元,占比 0.038%。
2021年部門收入年初預算6,450.74萬元,支出決算 25,695.19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398%。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0萬元,決算支出 8.6萬元,較2020年決算減少14.73萬元,主要原因是項目減少;科學技術支出
年初預算0萬元,決算支出63.40萬元,較2020年決算增加63.4萬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新增此項支出項目;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年初預算407.52萬元,決算支出601.43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47% ,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繳納和離退休人員支出和退役安置支出等;衛生健康支出年初預算225.77萬元,決算支出 211.55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93.7%,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和計劃生育等保險支出;城鄉社區支出年初預算5,409.91萬元,決算支出24,792.1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458.27%,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和行政運行支出,較2020年決算減少93,184.59萬元,主要原因太原市汾河管理委員會、太原市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監察隊、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因機構改革劃轉其他部門;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年初預算10萬元,決算支出18.09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80.9%,主要原因為增加安全獎勵經費支出8.09萬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5,695.1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527.06萬元,主要包括工資福利支出5,982.81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544.25萬元;公用經費19,168.13萬元,主要包括商品 和服務支出 1,466.79萬元、資本性支出10,980.69萬元、對企業補助6,720.66萬元。
2021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 43.25萬元,支出決算8.97萬元,完成預算的 20.74%,比2020年減少 29.67萬元,下降 30.23%,主要原因:一是太原市汾河管理委員會太原市汾河蓄水工程管理監察隊太原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三家單位劃轉,決算單位減少,二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公務接待費預算0.95萬元,支出決算0萬元,完成預算的0%,全年國內公務接待0批次0人數。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 0 萬元,支出決算 0 萬元, 完成預算的 0%原因是 2020 年我局無 因公出國(境)費用。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預算 42.30 萬元,支出決算 8.97 萬元,完成預算的 21.21%,比 2020 年減少33.33萬元,下降 271.57%,原因一是三家單位劃轉后車輛及經費減少,二是我局加強公務用車管理,車輛運行維護費下降。 2021年我局公務用車保有量 16輛。主要用于離退休干部及機要出行等業務所需車輛燃料、維修、保險費用等。
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53,452.82萬元,全部用于項目支出經費,主要包括城市建設支出49,758.76萬元、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25,000萬元、其他城市計處設施配套安排的支出3,694.06萬元,項目包括軌道公司注冊資本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PPP項目注冊資本金等。
我部門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5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57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100%;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0%;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占采購支出總額的0%.
2021年度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支出200.38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差旅費等日常支出,比2020年減少31.9萬元,主要原因是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壓減機關運行經費等支出,公用經費定額減少。
2021年度我部門公務用車保有量為 16 輛,其中:機要通信用車1輛,其他用車15輛。其他用車主要是公車改革后經批準保留的日常運轉車輛和待處置車輛,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套)。
1.預算績效自評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部門組織對2021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65個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涉及預算資金39,090.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資金預算10,582.2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8,507.94萬元,具體包括市政公用工程質量業務費、太原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三同時”檢查驗收及安全防護設施檢測及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及運營管理、太原市建筑節能中心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等項目。
2.部門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太原市市政公用工程質量安全站(太原市軌道交通建設服務中心)業務費項目:
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100分。本項目全年預算31萬元,執行數為3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項目概況:2021年太原市軌道交通工程1號和3號線已陸續開工,我站不僅承擔著全市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揚塵污染監管,軌道交通工程質量安全檢測也成為我站的主要工作。我站將繼續加強對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揚塵污染進行重點監管檢測。
年度績效目標:確保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揚塵污染及軌道交通質量安全檢測受監率達100%,完成住建局給我站下達的工作責任目標。
太原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站(太原市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站)“三同時”檢查驗收及安全防護設施檢測及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及運營管理項目:
績效自評綜述:根據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自評得分85.6分。本項目全年預算5萬元,執行數為3.82萬元,完成預算的76%。
項目績效目標完成情況:2021年定期不定期對監管中涉及的重大隱患進行了專項重點檢查,針對跟蹤服務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原因進行治理及督促整改,控制全年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小于2人;隱患排查率、重大隱患整改監控率分別達到100%。
上述兩個項目立項依據充分,績效目標合理且清晰明確;項目管理機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時完成各項績效指標,相關政策落實到位;資金使用合規,會計核算規范,財務控制有效;項目完成及時;符合年度預算目標,項目社會效益顯著,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有效推進了項目績效目標的實施。下一步還需要著力加強預算編制管理,科學規劃預算編制工作,進一步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嚴謹性和可控性;加強項目支出調度,加強項目開展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蹤和支出進度的控制,開展項目績效評價,科學、合理安排支出項目。
(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詳見附件二)
(五)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無
第四部分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 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 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 入。主要是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財政撥款結余:指事業單位使用以前年度積累 的非財政撥款結余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金額。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 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 結余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會計制度規定繳納的所得 稅、提取的專用結余以及轉入非財政撥款結余的金額等。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 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 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經費:指省直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 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 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 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 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二、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 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2-1:業務費績效自評表.xls 附件2-2:“三同時”檢查驗收及安全防護設施檢測及預警信息平臺建設及運營管理績效自評表.xls